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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电子阅卷新模式 便捷高效促低碳
时间:2014-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院正式运行,我院案管办严格按照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案管工作,其中,对侦查机关报送的各类案件卷宗进行电子扫描存档,为以后进行电子阅卷、案件查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使电子阅卷工作安全高效进行,南陵县院案管办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首先,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开辟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制定律师电子阅卷制度。在提供律师阅卷便捷的同时,保证数据安全性。其次,指定专人负责扫描卷宗和管理数据。确保电子卷宗无错页无缺漏,扫描图片清晰易辨识。第三、实行电话预约制度。开通专门律师预约电话,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安排律师阅卷。最后,配备打印装订设备,满足律师纸质材料需求。有些律师习惯于传统阅卷方式,直接打印节省时间,并且打印扫描后的材料较于复印更加清楚完整。 

  电子阅卷改变了以往律师阅卷预约难、阅卷时间不足、材料复印不全的状况,既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有效保证了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携带可移动存储设备的情况下,律师在短短数分钟内即可得到所需数据,并且无纸化操作节约了大量纸张,使阅卷工作绿色环保、快捷低碳进行。电子卷宗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案卡信息上传后,主管领导和上级院可随时查阅相关案卷信息,对这些案件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 

  截至2月初,我院案管办共受理阅卷请求5个,均在申请当天安排阅卷。律师们纷纷表示新阅卷方式较以往传统阅卷方式有很大进步,阅卷时间更加宽裕,阅卷空间更加灵活。 

  电子阅卷模式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设备,适应了修改后刑诉法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起到积极作用。南陵县院案管办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创新、与时俱进,努力为案件诉讼参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