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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压力,更是动力——南陵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时间:2022-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前,我们院办结的案件,需要经过质量评查才能归档,对案件质量的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

       “你们的做法很好,值得借鉴。”



       卷宗之间,问题面前,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向人民监督员强昊介绍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监督案件质量评查


2022年6月16日,为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南陵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现场阅卷、查阅问题清单等方式,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经过亲自阅卷、实地了解,强昊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表示将积极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促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切实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公正。


《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三)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接受监督


监督是压力,更是动力。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持续加大外部监督力度,诚恳接受不同意见,倒逼检察机关自我加压、自我革新,是贯彻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值得深入推进,持续坚持。南陵检察将以此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细化措施,深化落实,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做得更广、更实、更有成效,推动南陵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更多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