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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普日】科普进行时
时间:2023-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天是第20全国科普日

各项活动定于

2023年9月17日-23日

在全国各地开展

今年全国科普日的主题为: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2003年6月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在全国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科普法》的热潮,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科普活动。自此,中国科协每年都组织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在全国开展科普日活动。


全国科普日的意义

广泛开展社会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是推进我国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全国科普日活动,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中国科普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不竭动力。


科普立法的宗旨

《科普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这就是制定《科普法》的根本目的和宗旨。


科普工作的方针、原则

《科普法》第七条规定了"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第八条还规定了"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第二条也规定开展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这些规定是我们做好科普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科普的性质

《科普法》第四条指出:"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了科普是一项公益事业是非赢利性的,同时,它又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违反《科普法》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第三十条 以科普为名进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擅自将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改为他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扰乱科普场馆秩序或者毁损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科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