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三八”维权普法】南陵县检察院探索“支持起诉+”模式,向家暴说“不”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在妇女法律权益保护领域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放在心上,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南陵检察特开设“三八”维权普法专栏,以真实案件释法,提升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营造尊重与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基本情况介绍

2024年以来,南陵县检察院共办理三起遭受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件,均作出支持决定,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履职详情

一、线索来源。南陵县检察院与县妇女联合会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做到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全面对接、联合救助帮扶,面对“被家暴女”能动开展救助工作,助力化解矛盾,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带去司法温暖。

二、检察听证。在收到案件线索后,南陵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调取公安机关家暴告诫书、验伤等证据材料,准确认定家暴事实。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组成听证员,邀请县妇联、社区代表、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家事调解,与家暴男子释法说理,让其意识到家暴不仅仅是家事。



三、家事调解。承办检察官及时与公安、妇联等部门取得联系,走访受家暴妇女及其所在社区,与涉事双方面对面沟通、心连心劝说,努力做通其他家庭成员纠纷化解工作,邀请心理咨询师做家庭指导,注重感情修复和疗伤,共同化解涉事双方心结,让调解工作效果在线

四、支持起诉。南陵县检察院结合听证评议意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决定支持遭受家暴妇女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给家暴男子带上“紧箍咒”。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找准支持起诉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探索“支持起诉+检察听证+家事调解”模式,支持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联动多部门合力化解纠纷,为妇女撑起维权伞,全力守护“半边天”。

下一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使命,让检察办案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