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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河(湖)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 联合巡湖实地察看
时间:2021-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给响应“就地过年”倡议的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休闲生态产品,2月9日上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奚要武、南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奎湖县级湖长褚亚红一行来到该县奎湖生态湿地公园开展“回头看”,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许镇镇党委书记吴宗高等人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首先参观了奎湖湿地生态展示馆,后乘船对奎湖水面及周边生态开展联合巡湖、实地察看。

   

  

   

  

   

  

   2019年,奎湖水面出现大面积蓝藻,湖水水质下降,奎湖主水面生态平衡存在恶化的风险。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在芜湖市院的指导下,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奎湖治理。专项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县政府专题会议工作部署的依据,奎湖生态湿地保护指挥部多次会议研究水质污染治理工作。通过综合治理,奎湖生态得到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