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查亚丽讲解《长江保护法》法律知识,并结合“非法捕鱼”、“非法采砂”典型案例,图文并茂地向大家介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为守护长江母亲河筑牢法治铠甲。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福祉,近年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捕”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力,推深做实“河长+检察长”制,坚持不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常态化多部门联合开展禁渔工作,助力南陵长江支流生态保护长久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