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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缓刑考验期吸毒 南陵一男子收监入狱
时间:2014-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陵县家发镇男子朱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吸毒,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据了解,该男子于20128月因聚众斗殴被南陵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鉴于情节不严重且认罪态度良好,被缓刑二年执行。朱某被判处缓刑后,无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多次吸毒,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家法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曾多次找其谈话,一再重申缓刑考验期间的相关规定,要求其认真遵守否则会被撤销缓刑。不过,朱某却认为工作人员是在吓唬他,始终不以为然。2014年731日凌晨,朱某经不住朋友的诱惑邀请,两人一起去宾馆“溜冰”(指吸毒),没想到当场被当地公安机关抓了现行,朱某因此被行政拘留12日。南陵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根据国家有关监外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于8月13日向县司法局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近日,县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

  看到法院的裁定书时,朱某才后悔不已。目前,朱某正在芜湖市看守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