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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创新联动机制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检察职能
时间:2014-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几年来,我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频发,针对这一现状,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联动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四难”问题,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频发势头,为促进我县生产安全形势的好转和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事故调查处理联动机制 

  《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我院会同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依法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积极对事故的原因、后果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等问题展开调查,搜集相关证据,重点调查事故背后有无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近三年来我局依法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0余次,其中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立案2件3人(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另外1件2人准备提起公诉),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起了警示作用。同时积极对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事故调查行为进行事前监督,防止出现由于行政执法部门的非法行为或疏忽而致使证据丢失或串供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紧密衔接。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由于相关企业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置安全生产标准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最终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案件,及时督促安监等行政机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近三年来共督促公安机立案3件4人,有力地震慑了违规、违章企业,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生产、工人作业提供了安全的环境。 

  二、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 

  我院联合行政执法部门、政府机关、本县内工矿企业单位,定期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旦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和配合相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2年年底接到群众举报称弋江镇废弃的合义桥粮站内存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我们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调查,发现烟花炮竹经营户在废弃的仓库里私自存放了七千余件(箱)烟花炮竹,该仓库及设施条件根本不符合烟花炮竹存放的要求,随时可能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我局督促安监、公安等相关监管部门立即进行处理,避免了危害的发生。 

  三、惩防部门联动机制 

  我院在调查事故和办理案件时,一方面,力争查清全部事实,分清责任,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同时配合监管单位对企业提出防范对策,促使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另一方面,积极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对接,实现侦防一体化,将职务犯罪预防作为自侦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能,通过法制课和检察建议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促进政府完善管理、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