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领导下,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直面疫情,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党组书记主动担负起防疫主责,坚持靠前指挥,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防范疫情。
一、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及时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李光菊任组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分管领导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值班干警24小时在岗。强化责任,加强检务监督,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定不移把县委和上级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提高干警防疫意识
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宣传相关疫情防控的科学知识,增强干警抗击疫情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每位干警外出及时报备,每日报告健康状态。制定《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通知》和防疫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责任、注意事项和突发防疫事项的准备工作。安排人员对检务大厅等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为干警提供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干警防疫意识。
三、发挥职能作用,检察工作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南陵县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到检察工作与疫情防控两不误,注重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针对南陵县看守所羁押一名从武汉押解回来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驻看守所检察室及时监督、配合看守所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建议看守所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在押人员免疫能力;建议强化对在押人员的医疗巡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防护。监督配合看守所落实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督促所有进看守所提审、会见等人员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四、服务大局,心系扶贫工作
元月30日,南陵县院党组书记李光菊同志来到南陵县家发镇滨玉村,看望在滨玉村从事扶贫工作的检察干警——村第一书记马小明同志。在滨玉村村部,李光菊同志详细询问了滨玉村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扶贫工作情况,叮嘱马小明同志注意防护,遇到困难及时向院里报告。南陵县院高度重视“双联系”村的扶贫及防疫工作,每位帮扶责任人均已联系所帮扶的贫困户,向他们讲解了防疫的重要性和防疫措施,要求他们居家过节,不要外出,切实增强他们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