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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31日在南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在,我代表南陵人民察院向大作工作告,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一、坚持宽严相济,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多管齐下,全力维稳促和。全年共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6人,提起公诉各类刑事案件309件467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将抢劫、强奸、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暴力性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73人,提起公诉99人。强化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集资诈骗犯罪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共受理此类案件6件6人。强化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事关民生刑事犯罪的打击,共办理此类案件2件4人。针对我县持械伤人情况较为突出情形,我院深入开展调研,并牵头召开了公检法联席会议,专题讨论相关法律问题,形成统一认识,对出于报复心理、逞强争霸动机,而纠集多人,持械伤人情形,以单方聚众斗殴罪定罪量刑,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依法落实从宽政策。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一年来,共对3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对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推行诉前走访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可能引发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界定范围,严格程序,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3件。深入开展来访、申诉接待工作,健全“检察开放日”制度,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积极争创省级“文明接待室”,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6件,均作妥善处理,实现涉检 “零上访”。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18000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惩治已然,防患未然,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把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处重点,突出查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有关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件6件11人,查处涉农领域和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案件3件4人,查处工程建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严肃查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案件,遏制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共参与县安监局牵头查处发生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件5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除1件1人是年底新立案件以外,其余11件17人已全部提起公诉,均作有罪判决。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以案件为载体,坚持“侦防一体化”,以查促防。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4份,均得到相关单位的重视和落实。二是选择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专项预防。加大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标前、标中、标后”预防监督制度,全年总计参与了30余项县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招标、建设过程。三是大力开展教育宣传,积极探索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新模式、新方法、新内容。全年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预防咨询200余次,受教育的公职人员达1000多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坚持强化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加强对以罚代刑、漏捕漏诉、另案处理等案件的监督,全面推行逮捕必要性和不捕理由双向说明制度,共依法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撤案3件3人,追捕8人,追诉12人,追加漏罪14件。加强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建立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审查机制、捕后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双措并举,坚决杜绝强制措施变更不当的现象。主动提前介入重大、敏感刑事案件的侦查,加强引导取证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通过依法抗诉、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途径,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刑事抗诉3件,均获改判。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共向法院书面提出量刑建议221件,法院采纳203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3件,经审查,依法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件做不提抗处理11件,不立案处理32件,办理申诉和解案件2件。承办市院交办案件11件,建议市院向省院提请抗诉11件。加强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建设资金的安全,共办理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44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试点“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全年共受理在押人员投诉57件,均予以妥善处理。积极推行在押未决人员羁押期间表现评鉴制度,共对3名表现突出的在押未决人员提出酌情从轻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坚持驻所检察,强化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为我县看守所连续34年安全无事故作出积极努力。对因看守所改建而转押在押人员的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成功对120名在押人员实施转押。强化监外执行罪犯登记、建档工作,对全县403名监外执行罪犯均建立了《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其中检察纠正脱管、漏管64人,对2名情节严重的缓刑罪犯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法院已依法裁决收监执行。

  四、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在内网开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及时更新活动开展情况相关信息。通过组织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清明扫墓活动、结对帮扶、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深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树立检察机关助民爱民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出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深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近年来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提交案件评查小组进行评查,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评查过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能力。大力推进“人才兴检”战略,选派干警参加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专业化培训,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注意培养、重用业务骨干。全年共有3名检察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1名干警取得了安徽大学法律硕士文凭,14名干警分别参加了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检察官学院的专业培训。多名干警分别获得个人三等功、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十佳检察官、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各级各类表彰和嘉奖。

  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贯彻“四个一律”要求,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善执法档案、案件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开展岗位风险排查,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严、实、细、好、快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12年新聘15名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7名特约检察员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相比,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硬件设施尚未达到高检院“两房”建设标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院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尚需进一步深入;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创建平安、法治、和谐南陵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更加注重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积极参与“平安南陵”建设。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涉检信访案件化解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稳促和。二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问题。严肃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加快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数据库建设,推动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制度。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等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积极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的新要求,注重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批捕、起诉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建立羁押必要性定期审查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大办理民事申诉案件力度,加强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调解协议损害国家利益和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监督。建立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机制。

  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深化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四访合一”工作举措,健全群众意见收集、评估、分析、转化、反馈机制。继续利用法律援助快速通道,主动为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联系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无法获得犯罪人经济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经济救助。继续发挥乡镇检察联络员、派驻检察室等群众工作平台的积极作用,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形成服务民生工作网络。

  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顺应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整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尤其是要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活动。

  更加注重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检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检察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禁令。

  更加注重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措施。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促进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良性互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坚信,有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有各位代表的真诚关心和帮助,我院将会以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