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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21日在南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在,我代表南陵人民察院向大会作工作告,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4人,提起公诉490人。针对严重暴力犯罪,加强审查、监督,移送市检察院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犯罪案件3件35人,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38件67人;加大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起诉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12件14人,涉案金额1.08亿元;对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107人。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31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立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专项行动,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害民生领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的立案监督。共引导、协助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6件6人。

  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积极探索涉检信访案件妥善处置机制。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53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继续保持涉检案件无越级访。二是逐步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案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院汇报,并针对性地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实行分级预警,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及制度,加强教育、感化、挽救,共对1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四是针对我县醉酒驾驶多发的情况,制作并发放“检察官提示卡”107份,对涉嫌危险驾驶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

  加大查办力度,办案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举报线索28件,经审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3件20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3人。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加大对涉农资金、征地拆迁等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国家强农富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教育资金补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梳理摸排各类渎职犯罪线索,通过查办案件,促进我县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分析、调研文章20余篇,向案发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1份,帮助相关单位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促进整改。二是结合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开展的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县八个镇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讲座,发放《全省预防农村职务犯罪教育读本》380册,1400多名镇村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专题讲座40多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进行了有效预防。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警示教育效果。建设廉政文化园地,在机关单位、街道社区设置廉政警示牌,在县电视台播放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增进社会的廉洁意识;组织公职人员赴劳改农场,进行现场廉政教育;与县委党校建立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校教学计划,使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对全县重点工程开展“四个一”专题预防,让反腐倡廉工作与重点工程建设无缝衔接,保障重点工程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共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9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5人。通过参与重大案件讨论、现场勘查,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71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与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双报制度,防止以罚刑。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请刑事抗诉案件2件,均获改判;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件,已启动再审程序2件,改判1件;对法院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加强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督促起诉公益民事诉讼案件13件;坚持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息诉并重,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36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在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注重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法正确实施。鉴于我县看守所在建,我院将监所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依法发出书面检察建议7份,监督撤销缓刑2人,纠正提请减刑不当3人,纠正监管不作为5人。畅通社区矫正人员投诉渠道,印制并发放“社区矫正检察联系卡”,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建立三级联系机制和信息员机制,切实解决社区矫正信息互通不及时问题,最大限度杜绝脱管、漏管。

  四、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努力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理论修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实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时出台实施细则,着力解决检察干警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出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深化队伍综合素质培养。选派青年干警分批到县委政法委和县信访局学习锻炼,现场学习接待群众、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法,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以“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工作为平台,深入联系点,解决群众困难,在实践中学习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开展办案心得讲评、继续教育、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专业化能力。

  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一是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在全院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开展岗位风险排查,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乡镇检察联络员、专家咨询委员现场观摩公诉庭审、参与案件评议及工作通报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落实。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为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南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强化全局意识,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切实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第二,强化公正意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转变监督观念,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建立常态化的质量评查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三,强化使命意识,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先进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育人功能;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第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继续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开通检察微博,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虚心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