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南陵县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时间:2015-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度县检察院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34万元,比上年减支6.07万元。县检察院公务接待共152132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专项检查、工作调研,市、县外相关单位学习考察交流等公务支出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31”条、县委县政府“28”条具体要求,以及《南陵县外出公务考察及县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7万元,比上年减支1.2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和日常公务等方面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包含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1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