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时间:2018-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1.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8 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18 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18 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 2018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 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 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 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五)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陵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没有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其他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县检察院本级

  行政机关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队伍,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美好南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二)着力推进反腐败建设,净化政治生态环境。

    (三)着力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四)着力落实司法改革,增强检察发展持续性。。

    (五)着力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着力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六、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七、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见附件)

  八、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4.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5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3万元。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27.5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执行员额内工资制度及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151.6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16.31万元,增长23.13%,增长原因主要是司法体制改革执行员额内工资制度及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73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检察支出”预算41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法定工资日之外加班补贴、绩效考核奖金经费、办公及办案业务用房大型修缮支出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26.3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29万元,下降4%,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有职业年缴费支出预算,2018年没有此项预算。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5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预算67.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一般财政拨款预算33.8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43万元,增长19.0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水平增长导致相关保险基数增长,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预算22.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1.8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92.8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03万元,增长13.4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水平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提租补贴计提工资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2.45万元,“提租补贴”预算20.38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关于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收支总预算1404.7万元。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 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4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7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227.48万元,增加19.32%,增加原因主要是司法体制改革执行员额内工资制度及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八.关于 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40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7.48万元增加19.32%,增加原因主要是司法体制改革执行员额内工资制度及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86.7万元,占70.2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18万元, 占29.76%,主要用于检察事业发展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绩效项目为0。

  (二)机关运行经费。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88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日常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8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情况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无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