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曹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依法向南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南陵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于2019年5月底移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曹某某在担任南陵县看守所驻所医生期间,接受在押人员及其亲友请托,利用在监区巡诊、值班、发放药物等便利,多次为在押人员提供通讯工具,让在押人员与外界联系,为被告人传递含有案件信息的信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曹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现依法向南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