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警来到何湾镇龙山村开展“爱旗日”活动。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纲领……”面对庄严的党旗,干警同志们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重温了入党誓词。耀眼的党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此次“爱旗日”活动与环保公益徒步行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党员干警们在徒步的过程中深入田间地头、走家串户宣传环保公益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带队建的优良传统,使检察职能在党建活动的引领下,充分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