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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检察公益诉讼书写生物多样性保护答卷
时间:2025-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万物共生,和美永续”,呼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创和美永续之路,进而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新进程。

以法治之力守护万物

近年来,南陵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野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修复、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等领域办理若干案件。

由南陵县检察院提起的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许镇镇黄墓法庭公开宣判。南陵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连带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7689元。

此案公开开庭审理,两院联合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等二十余人观摩。庭审期间,检察机关重点就行为人非法捕捞的社会危害性、保护生态环境意义以及本案的警示教训开展释法说理。此次审判不仅让旁听人员直观了解了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还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创新机制助力生态修复

南陵县检察院与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参加南陵县青弋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还邀请部分少先队员、党员志愿者以及护渔员参与此次增殖放流活动。

投放青、草、鲢、鳙鱼苗种约230万尾,其中标准广布物种约200万尾、大规格广布物种约30万尾。

为有力震慑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展示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与决心,现场对收缴的三百余件非法渔具进行集中销毁。

执法人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开展现场以案释法,倡导保护渔业资源,守护河湖生态。

府检联动守护“长江精灵”扬子鳄

南陵县检察院联合扬子鳄保护区南陵保护管理站、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南陵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等单位开展“清网”联合行动,集中销毁收缴的网具,并通过入户向群众开展法律政策宣讲。

南陵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官联系点”,通过参与联合行动,摸排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联动,形成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扬子鳄及其栖息地的强大合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实际行动推进扬子鳄保护区生态保护行动。

以强化普法共筑生态法治屏障

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重要节日,南陵县检察院协同安徽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芜湖市林业局、南陵县自规局(林业局)、南陵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放生野生动物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大家关心的非法垂钓、非法狩猎等问题,切实帮助大家提高对生物保护的关注度和法律意识。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的基础,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始终以法治力量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让"检察蓝"成为守护"生态绿"的坚实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