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1月2日,南陵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铜南宣高速桥下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随即,该院检察干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青弋江特大桥(G50)桥面下随意堆放大量石砖、石块、砂浆、墙灰等固体废物,具体成分待进一步分析,占地约6亩,500余吨,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且极易对青弋江河道造成水体污染。
实地调查
经查,该堆放点因位于南陵县与湾沚区交界处,存在监控盲区,被违规倾倒固体废物。据此,该院依法立案,第一时间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提出磋商意见,各职能部门就各自职能提出了整改方向,并就落实整改方案、加强监管力度、环境整治等达成共识。
现场+座谈磋商
2024年2月,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修复生态环境。整改期间,属地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堆放物成分进行检测。3月,相关职能部门再次联合召开整改磋商会,经会商,一致同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处置方案,规范处置,避免二次污染。4月底,清理工作全部完成,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本院整改情况。
整改回头看
固体废物清运走了,被占用、污染的桥洞恢复了整洁,潺潺的青弋江水仍缓缓的流淌着……但事情并未结束,对于擅自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线索,相关部门会持续跟进调查。下一步,南陵县院将持续深耕生态检察,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为引领,助力生态南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