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十三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陵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深入结合“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加大食药品安全领域检察监督力度,通过打造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等方式,提升广大群众在食药品领域的消费维权意识。
卤菜虽美味,购买需谨慎
卤菜因其色香味俱佳、食用方便的特点而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但个别商家为谋取不法利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2023年6月至7月期间,李某某在南陵县某镇经营的卤菜店加工卤菜时,将罂粟果放入卤汤中,以提升卤菜口感,并将前述加工的卤汤、卤菜对外销售,非法获利约7000元。同年7月10日,市场监管部门在对李某某的卤菜店、家中的卤菜加工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在卤汤中查获罂粟果1颗、在冰柜中查获16株罂粟杆,杆上结有罂粟果共计34颗。针对李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南陵县检察院依法向南陵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李某某赔偿损失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同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经南陵县法院审理,南陵县检察院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
外卖商家违规经营不容忽视
为加强外卖商家违规经营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南陵县检察院经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县域内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美团”存在信息不符等问题。有的外卖商家营业执照与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名称不一致,有的外卖商家的对外宣传名称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有的外卖商家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违规提供裱花蛋糕外卖服务。针对上述问题,南陵县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加大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外卖商家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助力保障老年群体饮食安全
为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南陵县检察院与民政部门对10家养老机构开展走访,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食材无检疫报告、食材留样环节不规范、食材留样柜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厨房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等食品安全隐患。对此,南陵县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加大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养老机构规范食材采购和留样工作、落实食材进货查验制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南陵县检察院将落实“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要求,持续跟进食品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织密织牢食品安全网,全力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