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5月28日下午,芜湖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一行对南陵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肖某某诈骗案开展“推门听庭”活动。
此次“推门听庭”采取不打招呼不彩排的方式,随机选取案件,直接深入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量刑情节展开阐述,同时当庭开展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后,评议人员秉持“找问题、补短板、促提升”的原则,对本次庭审规范、精准化量刑建议等方面给予相关指导。
下一步,南陵县检察院将以上级院“推门听庭”为契机,切实提升检察干警出庭公诉能力、庭审应变能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