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以“基层院建设年”为主线,强基础抓队建,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部署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一体化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发展
1、主动作为,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严厉打击涉农利益犯罪,坚决惩处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发挥教育、震慑作用。充分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开展“因案返贫致贫大摸底、大走访”专项行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人员“应救尽救”。持续打造“检察+扶贫”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双联系”工作,发挥检察帮扶作用。
深化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协助金融机构抓好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加强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机构沟通配合,加大赃款追缴力度,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损失,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
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的违法犯罪,依托“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推进南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南陵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散乱污”乱象治理、医疗废水排放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行动作为切入点,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医疗卫生监督等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适时精准监督,争取办理有影响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2、标本兼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年的收官工作。抓好落实中央政法委“一十百千”行动,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办案组作用,对在办案件,严格审查,加快审结速度;对已诉的案件,及时跟进,加强监督。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质量过硬,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一律提前介入,提前审查,实事求是、认真把关。狠抓办案质量,注重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注意深挖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3、加大力度,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实行涉民企案件“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涉民企案件由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查定案的“双审机制”。根据省、市院部署,扎实推进服务民企“351”专项工程。
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水平。加强与县工商联的联系和协作,结合“四送一服”和“一企一组一策”活动,全面落实“关于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十项举措”,定期走访联系辖区民营企业制度,上门听取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需求,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切实做到民营企业有诉求,检察机关必答复,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一站式”司法服务。组织实施检察官入企开展专题法律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其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二、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社会治理
4、将安保维稳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一是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己任,严厉惩处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严从快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生的刑事案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以人民群众安全需求为导向,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性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5、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对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能适用认罪认罚的全部适用,提高适用率。注重总结认罪认罚工作中的量刑标准不一、建议不准等问题,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提高量刑建议的精细化。
6、“没完没了”跟进“一号检察建议”。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打击力度。对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与防范毒品侵害和抵御邪教侵蚀结合,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7、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做到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与“温暖控申”工作相结合,妥善处理复杂疑难来访,努力提高接访、答复质量。积极尝试引入第三方如律师参与接访,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共同促进息诉罢访。
8、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加强协调和沟通,加快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节奏,形成合力,将办理大要案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营造南陵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
9、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坚持“标本兼治”,围绕“四大检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功能,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金融安全、国土城建等领域,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执法。探索建立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实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利用接待当事人和庭审工作,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加强对案件背后社会问题的分析研判,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发挥好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强化与行政执法的沟通与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检察智慧。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10、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
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在诉讼监督上下功夫,更加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一体提升办案、监督效果。优化“捕诉一体”化办案质效,细化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标准,将纠正违法、纠正漏捕、漏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等具体指标纳入考核内容,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三方面对工作实绩进行研判。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用好“两法”衔接平台,主动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税务、国土等部门沟通,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联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聚焦全县“散乱污”企业乱象治理、“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一步拓展立案监督线索来源,努力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新作为。
加强对看守所内安全检查,保障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落实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机构改革,努力做到与公安机关办案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同步监督。
11、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
在“深”字上做文章,着力把监督从超期办案、送达瑕疵等一般性违法上转移到深层次的违法审判、违法执行上,提高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精准度和采纳率,提高执行监督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争取出精品案件,增强监督刚性。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集中梳理近年来民事审判、执行案件虚假诉讼线索,提升查办虚假诉讼的能力水平,加大对虚假诉讼打击力度。
以行政处罚和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查为切入点,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审判人员违法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审判。结合办理的案件,认真分析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按照专项活动方案确定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摸底排查,抓好典型。重点关注在诉讼程序终结后,当事人缺乏有效救济途径、合理诉求得不到重视和满足等情形,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2、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聚焦公益诉讼4+1领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把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民生领域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起诉的手段,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
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深化年”专项活动,以南陵水资源管理为突破,积极推进南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南陵青山碧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实现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案件全覆盖;持续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征收人防经费、城市建设配套费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适格主体主动维权,共同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扶贫、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与县扶贫办、应急管理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探索,通过办理诉前程序和起诉案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撰写高质量的理论文章,为完善“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实践依据。
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会商,针对因各种原因造成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没有得到及时修复等问题,探索设立生态环境专项修复基金,并制定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确保专项资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四、推进改革创新、优化检察管理
13、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省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指导意见》,实行员额动态管理,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14、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上级院最新制定的业务考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细化具体考评考核方法。进一步转变重数量、轻效果的考核理念,将“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等纳入检察官考评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挥考评机制的引领作用。通过管理指标科学设计,探索在同类型办案组之间进行横向量化评价,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价。
15、规范制度建设。针对我院检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务实管用的精神,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完善,对过时已不再适用的提出废止意见,对与有关现行规定不一致的进行修改完善,并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从而规范案件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管理等工作。
1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围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的工作目标,加强我院品牌、典型质量建设,总结经验,打造我院特色品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用好2.0版网上信访系统、远程提审、智能语音、网上办公办案等智慧检务产品,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网建设。
17、加强办案质量管控力度。以办精品案件为目标,以
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理念,严格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加强引导取证,确保案件质量。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依据,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案件监督,以质效为中心,加大流程监控力度。
18、持续推进检务公开。更细致更精准地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协同相关部门,邀请相关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平台定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公开法律文书,让司法办案更加透明。
19、强化检务督察。认真落实高检院、省、市院专项督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检务督察任务。积极探索院内监督机制,围绕检察业务和检务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捕不诉、漏捕漏诉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以及疫情防控、诉讼档案归档、经费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五、深化队伍建设,筑牢检察根基
20、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小组为单位、以“爱党建”为平台,狠抓“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严格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全体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地把党的理论融入日常工作,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中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把握,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
21、继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中政委部署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根据省、市院部署开展“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继续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推进省院巡视芜湖市院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22、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意
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细则》,确定六大阵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明确管理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一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每半年向上级院和县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新媒体建设,主动占领互联网阵地,推动南陵检察声音向网上聚集、在网上发声,不断放大正能量。加强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把好“准入关”。组织开展网络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网络舆情引导和应对能力,根据《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网络舆情工作机制,严格做好舆情管控,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23、强化业务素能建设
把干警业务素能建设纳入我院工作的整体布局,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并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举办的各类培训、岗位练兵及业务竞赛活动。用好“检答网”、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专家咨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