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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琼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时间:2025-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3日上午,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琼向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2022年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目标,以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六大保护”协同推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追求,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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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人,批捕13人,不批捕18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3人,起诉37人,不起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

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恶性案件36件,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率100%。批捕41人,起诉58人。

纵深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赔偿诉讼5件,成功办理芜湖市首例猥亵儿童罪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打造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支持起诉“南陵样板”,助力4名未成年被害人获精神损害赔偿共17.2万元。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宣告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9人。

稳步发展未成年人数字检察。自建《督促整治未成年人滥用药品类案监督模型》,应用该模型所办案件先后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毒品案件办理典型事例”“安徽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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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促推“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












合力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相关部门共建协作机制6项,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会同县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委等9家单位建立强制报告联系人制度,3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应查尽查、该禁则禁,监督县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入职查询162人次,建议适用从业禁止3人。聚焦校园周边烟酒销售、未成年人文身、未成年人健康活动场所专项治理等重点难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1件。救助未成年人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做实做细涉案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84人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40人次,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81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亲职教育73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36份,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67人次。

“检察+”织密“家校保护网”。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不想管、不会管、管不了”问题,协同教育部门探索帮扶性措施,推动解决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问题2件次。与县司法局协作,帮助1名社区矫正未成年人重返校园,促其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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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














深耕品牌建设。培育“芜未花开·紫云英”未检工作品牌,创新开展“案说党建”系列活动,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团队先后荣获芜湖市青少年维权岗、芜湖市“五好”基层关工委、南陵县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注重精准帮教。对异地附条件被不起诉人,开展跨区协作,有效解决异地帮教“路途远、监管难、措施散”等问题,提升帮教及时性与针对性。

深化源头预防。11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两法”宣传教育80余次,相关工作经验获评安徽省“‘一改两为’支部/党员见行动”优秀案例。录制精品法治网课,以“云端课堂”延伸普法触角,微动漫《守护幼苗一路童行》荣获芜湖市青少年法治宣传作品三等奖。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未检主题开放日活动12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未检办案35件次,开展检察听证38件次,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升专业化水平,建设过硬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以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进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