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近日,在第55个“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与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开展“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环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伊始,检察干警赴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与环保部门共同带领企业代表学习即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点阐述了该法典的重要意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及检察机关职能,提醒企业树立绿色、守法经营意识。


期间,检察干警以现场设施为实景课堂,向企业代表开展专项普法,重点解读私设暗管偷排污水、闲置停运治污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等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针对企业日常环保管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检察干警也进行了详细的答疑解惑,并提醒企业常态化做好治污设备维保、排污台账记录、废水指标自检等,从源头防范环境违法风险。


实地观摩+实景普法的新模式,既帮助检察干警摸清行业排污治理现状,又精准打通企业环保普法“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府检联动机制,常态化深入企业开展靶向普法,以司法监督筑牢县域生态环境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