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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刘松林同志荣获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时间:2019-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刘松林同志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刘松林,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该同志曾在办公室、反贪、反渎、公诉等多个部门担任负责人,无论在业务部门还是综合岗位上,他始终做到办案细致、反复推敲,工作精益求精,勤勤恳恳,有一股牛的韧劲和实在。

     2018年,他除了做好专职检委工作外,还协助分管检察长管理公诉、案管工作。作为员额制检察官,他主动担当、靠前办案。在两件市院指定南陵县院承办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中,主动请战,该案侦查卷宗多达23卷,被害人众多,犯罪事由错综复杂,审查期间,他不分节假日详细阅卷,仔细核查证据,制作审查表格10余种50多份,目前该案即将提起公诉。

     刘松林同志还有着教师般诲人不倦的品质,积极帮带新人,对于新人的请教也是有求必应,不遗余力帮助他们提高办案水平,深受年轻检察官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