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南陵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南陵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请广大居民积极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欢迎广大居民积极行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现将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1. 电话举报:0553-12309 0553-6822000
2. 来信举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收)
3. 网络信箱举报:nlxjcys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