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南陵县人民检察依法批准逮捕11名涉黑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9-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1名涉黑犯罪嫌疑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南陵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2019年3月,南陵县公安局将胡某某、赵某某等十四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罪等一案提请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该案由芜湖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经审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制造虚假转账流水等方式虚增债务,再利用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暴力催收方式逼迫债务人还款,是典型的“套路贷”犯罪手段,该组织使众多被害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杀(未遂)、家庭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而远走他乡,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危害深远,群众反响强烈。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对其中1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另外3人因为有案在身,已被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推动案件深挖彻查向纵深扩展,依法查办涉案人员,做到不枉不纵,建议公安机关对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2人立案侦查,对未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7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

  黑恶势力犯罪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及政权稳定。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检务公开   更多>>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重要通告!
·出庭通知书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刘松林同志荣获市...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
  以案说法   更多>>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二起四十二人“...
·如何识别套路贷
·养老金再投资,是“福利”还是“陷...
·南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采...
·南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迷...
    更多>>
  检察业务   更多>>
·“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
·南陵县人民检察依法批准逮捕11名涉...
·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南陵扫黑除恶进行时《漳河风》
·暖人心!面对抚养费纠纷,他们是这...

地址: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 邮编: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